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的预通知
编辑:孙迪 来源:集成电路学院 发布时间:2026-01-19 访问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委发〔2021〕123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度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二、会议地点
研究生党支部考评地点:A03-201会议室
教 工党支部考评地点:A03-21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师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员骨干等
四、述职考核的主要内容
要在《评价办法》明确的六方面内容基础上,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2025年度的工作重点。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浙江省委常委会浙江大学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工作,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党员队伍作用发挥、组织党员基本培训集中大课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情况。
五、评议程序
(一)做好述职准备
1.党支部自评。结合2025年度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在广泛听取支委、党员和群众代表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开展党支部自评并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自评表》(附件1)。
2.撰写工作总结。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梳理总结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认真撰写工作报告,并结合学院“十五五”建设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党建部分,附件2),提出2026年度工作计划(附件3.报告模板)。
(二)开展述职评议
学院党委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现场听取党支部书记PPT述职情况(附件4.PPT模板),述职时间为6分钟。听取现场述职后,联系领导对所联系党支部进行点评。
(三)院级党组织评价
原则上本年度总体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比例不超过所在院级党组织党支部总数的30%。在上一年度和当年度考核评价等次连续为“好”的党支部,不占用所在院级党组织当年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名额。若党支部的党员出现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该党支部的当年考核评价等次不能为“好”。
六、材料报送
2026年3月2日(周一)12:00前,各党支部将《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自评表》(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XX党支部2025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和述职PPT(附件4)的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XX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打包发送至sunding@zju.edu.cn。
联系人:孙迪
联系电话:0571-82995271
集成电路学院党委
2026年1月19日
附件2.学院“十五五”建设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党建部分).docx
附件3.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XX党支部2025年度工作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