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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的预通知

编辑:孙迪 来源:集成电路学院 发布时间:2026-01-19 访问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委发〔2021123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度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二、会议地点

研究生党支部考评地点:A03-201会议室

  工党支部考评地点:A03-21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师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员骨干等

四、述职考核的主要内容

要在《评价办法明确的六方面内容基础上,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2025年度的工作重点。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浙江省委常委会浙江大学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工作,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党员队伍作用发挥、组织党员基本培训集中大课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情况。

五、评议程序

(一)做好述职准备

1.党支部自评。结合2025年度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支委、党员和群众代表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开展支部自评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自评表》(附件1

2.撰写工作总结。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梳理总结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认真撰写工作报告,并结合学院“十五五”建设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党建部分,附件2),提出2026年度工作计划(附件3.报告模板

(二)开展述职评议

学院党委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现场听取党支部书记PPT述职情况(附件4.PPT模板,述职时间6分钟。听取现场述职后,联系领导对所联系党支部进行点评。

(三)院级党组织评价

原则上本年度总体评价等次为的党支部比例不超过所在院级党组织党支部总数的30%。在上一年度和当年度考核评价等次连续为“好”的党支部,不占用所在院级党组织当年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名额。若党支部的党员出现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该党支部的当年考核评价等次不能为“好”。

六、材料报送

202632日(周一)12:00前,各党支部将《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自评表》(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XX党支部2025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和述职PPT(附件4)的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XX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打包发送至sunding@zju.edu.cn


联系人:孙迪

联系电话:0571-82995271

 

 

集成电路学院党委

2026119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评分表.docx

附件2.学院“十五五”建设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党建部分).docx

附件3.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XX党支部2025年度工作报告.docx

附件4.PPT模板.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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