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党(团)支部立项结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5-20 访问次数:50
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
经学院党建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各支部立项活动的审批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参见附件1:《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党团支部立项活动审批结果》,请各党支部、团支部在2024年7月前开展有质量、有内容、有效果的党团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7月
二、活动验收
1.立项后,各党支部、团支部应在预定的时间、以预定的形式开展党团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新闻稿件。
2.立项活动采取实报实销机制,请各支部详细阅读并遵循附件2:《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在活动开展时注意规范开支和留存发票,并在活动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材料。报销需提交的纸质报销材料包括:立项申请表、发票(支书和报销负责人在右下角签名)、支付明细(付款截图等)、租车协议、新闻稿(以院网发布为准)、参与人员名单与签到单(姓名、学号、手写签到)、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单(附件3)、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报销汇总单(附件4)。请按要求整理报销材料,不合要求不予报销。
3.学院党建工作小组将视项目完成情况和效果、参与率,对优秀项目给予额外的奖励经费。
4.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再次立项、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团支部和团支部书记参与各类评优的参考依据。各党团支部须严肃、认真对待,活动应有意义、重参与,杜绝以聚餐、旅游、游戏为主要内容。
三、活动开展注意事项
1.“铸梦国之重器,放飞中国之‘芯’”走访GFJG单位系列活动。
(1)【宣传报送】面向支部,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宣传委员将新闻稿(含高清照片文件包)发送至党建工作小组宣传委员处审核,以在学院官网发布为准。
(2)【活动报销】报销标准参见附件2:《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报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建工作小组(联系人:乔驿博,邮箱:22141056@zj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水博园校区A03-403。
2.“追忆红色之路,谱写崭‘芯’篇章”红色系列活动。
(1)【宣传报送】面向支部,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宣传委员将新闻稿(含高清照片文件包)发送至党建工作小组宣传委员处审核,以在学院官网发布为准。
(2)【活动报销】报销标准参见附件2:《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报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建工作小组(联系人:乔驿博,邮箱:22141056@zj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水博园校区A03-403。
3.“产教融合,党建‘芯’程”学术分享党建活动。
(1)【通知发布】如果计划面向整个学院开展,至少活动开展前 5 天向党建工作小组报备,由辅导员协助在各年级群宣传。
(2)【宣传报送】面向支部,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宣传委员将新闻稿(含高清照片文件包)发送至党建工作小组宣传委员处审核,以在学院官网发布为准。
(3)【活动报销】报销标准参见附件2:《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报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建工作小组(联系人:乔驿博,邮箱:22141056@zju.edu.cn),纸质材料交至水博园校区A03-403。
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党建工作小组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党团支部立项活动审批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