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5-11 访问次数:501
各研究生团支部:
2023-2024学年,我院各基层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秉承创新发展理念,在组织建设、思想引领、实践育人、以文化人、学生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现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荣誉
校级荣誉: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院级荣誉: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和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浙江大学团内评奖评优评选条件。
2.名额分配
学院团委根据全院研究生团员情况统计,按不超过团员总数3%和2%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按不超过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先进团支部(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院级荣誉比例与校级一致。
3.评选材料递交
候选人需填写对应推荐表(附件3: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附件4: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在5月14日前交至团支书;各团支部审核材料后,填写附件5:2023-2024学年团内评优-支部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在5月16日前交至团建工作小组;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自主申报,各团支部需填写附件6: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在5月16日前交至团建工作小组。
4.评选流程
学院团委审核评选材料后组织现场述职答辩,整体评估后公示团内评优结果(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2023-2024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保留评议结果,待自然年末系统开放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流程。
请各团支部将团员评议结果(附件2中《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支部评议结果汇总表》),文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团员评议”,于5月16日晚24: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2341019@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团员评议”,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A03-402学生工作办公室。
2.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在团内评议结果“优秀”的先进团员青年中产生,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在团内评议结果“良好”及以上的先进团员青年中产生。支部候选人汇总表需按支部推荐排名排序。
3.原则上团内评奖评优荣誉不兼得。
集成电路学院团委
2024年5月11日
附件3: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5:2023-2024学年团内评优-支部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6: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