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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芯”火相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徐司琦 来源:集成电路学院 发布时间:2025-12-25 访问次数:10

各相关研究生:

学院现开展2024-2025学年“芯”火相传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简介

为支持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院2000378宿舍捐赠设立“芯”火相传奖学金,旨在奖励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二、奖学金设置及申请条件

(一)优秀集体类

为培育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推动集体建设和学生在思想、行动和价值观层面的全面发展,特设立集体思想引领服务类奖学金。

申请集体须满足以下全部申请条件:

1.以集体(班级、课题组、官方学生组织等)为单位申请;

2.全体学生本学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3.部分学生在科研学习、创新创业、文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本学年所在集体获校级及以上荣誉。

奖励金额:8000/班级,每学年至多奖励2个班级,可空缺。如获评省级荣誉称号可追加4000/班级。

特别说明:奖励须用于集体活动。

(二)优秀个人类

1.创新创业类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与潜能,促进学生综合素能力提升与发展,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特设立该奖学金。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全部申请条件:

1)团队成员本学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2)团队在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奖项(三大赛省赛银奖/二等奖及以上);

3)团队成员本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奖励金额:8000/团队,每年奖励4个团队,可空缺。特别优秀团队追加4000元,每年可追加2个团队。

2.个人发展类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彰在个人成长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引领学生发展个人兴趣爱好、提升自我综合素养,特设立该奖学金。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本学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2)本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体美劳素养结果为优秀;

3)本学年个人成长发展(含健康运动、技能考试、文体比赛等)中取得重大突破者;

4)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满足以下申请条件者优先:

本学年获得校级及以上比赛奖誉者优先。

奖励金额:5000/人,每学年奖励2人。

(三)职业生涯规划类

为鼓励学生主动探索职业方向、提升就业竞争力,引领学生将自我发展与国家所需紧密结合,心怀“国之大者”,树立为国家建设与服务的使命与担当,特设立该奖学金。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2.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还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参加过职业生涯类/就业类大赛并获奖;

2.毕业后赴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学院就业重点引导单位或集成电路领域龙头企业工作;

3.策划、组织过职业生涯/就业类活动。

奖励金额:5000/人,每年奖励2人,可空缺。

(四)爱心励志类

为激励生活存在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鼓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特设立此奖学金。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本学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2.本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3.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4.本学年有突出优秀成果或奖誉者优先。

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之一:

1.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2.有其他相关困难证明(身体疾病、家庭困难等)。

奖励金额:5000/人,每年奖励3人。不与本学年校级助学金兼得。

三、申请流程

1.集体申报:申报负责人填写附件1:附件1: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优秀集体”申请表,1612前将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A03-402学工办徐老师处,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xusiqii@zju.edu.cn,邮件主题为【集体名称+2025“芯”火相传奖学金申请】。

2.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填写附件2:院级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和附件3:院级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于1612前将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A03-402学工办徐老师处,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xusiqii@zj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2025“芯”火相传奖学金申请】。

2.材料纸质版需正反打印手写签名,控制在1A4纸之内,一式两份

四、评选流程

1.个人/集体自愿申报;

2.学院学生事务工作组评定;

3.官网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奖学金所使用之成果,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491-2025831日之间;

2.为树立更多优秀榜样,在参选人员资格满足情况下,不鼓励兼得;

3.研究生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撤销相应奖励,追回已发奖学金,停发待发奖学金,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有疑问,可联系徐老师82990605

 

 

 

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培养委员会学生事务工作组

20251225

 

附件1: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优秀集体”申请表.doc

附件2:院级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3:院级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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