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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虞小鹏校内兼聘情况的公示

编辑:李双兰 来源:集成电路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20 访问次数:13

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虞小鹏兼职到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兼职期限为三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10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集成电路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2990607

    箱:lislsherry@zju.edu.cn

 

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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