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大类招生”研究生申请专业领域认定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王榆茹 来源:教育教学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28 访问次数:479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按大类招生研究生领域认定与调整工作精神,现将集成电路学院专业学位领域认定与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范围
2020级及以后按“类别”宽口径招生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培养方案和原类别、领域的对应调整关系,提出转入2021年7月调整后的领域。
二、调整原则
根据自愿原则,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提出一次认定或调整申请(非强制要求)。认定与调整,须根据培养方案和原类别、领域的对应调整关系;仅适用调整领域后相关的领域归属认定与调整,常规转专业类型不在此列。
三、申请流程
1.由研究生自愿申请,经导师同意。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
2.学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学院汇总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4.具体操作流程。
(1)申请人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板块(yjsy.zju.edu.cn或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grs.zju.edu.cn—管理系统新),学籍异动申请——培养相关——转专业。
(2)选择转入二级学科(转入专业必须和录取方向对应,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以附件《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为准,请仔细核对。
(3)按要求填写详细的申请事由。
示例: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本人申请从电子信息(0854)类别,转入集成电路工程(085403)领域。
(4)提交后在学籍异动打印栏目中导出并打印,本人签字(手签),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手签)。定向生需要委定单位签字盖章。
(5)全日制研究生2025年10月22日前将纸质《转专业申请表》(含申请缘由,本人及导师签字)一式1份交至集成电路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A03-403。非全日制研究生2025年10月22日前将纸质《转专业申请表》(含申请缘由,本人及导师签字)一式1份交至或邮寄(顺丰标快)至集成电路学院A03-403办公室王老师收(杭州市萧山区平澜路2118号浙大杭州科创中心水博园区A03号楼403室)。
四、其他事项
因涉及学信网信息变更,调整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且周期跨度较长。调整并非强制,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将专业从大类转为领域的研究生,原则上均应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1-8295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