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院关于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访问次数:45
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夯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学院工作实际情况,拟招聘兼职辅导员3名左右。
一、聘任对象
浙江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青年教职工或全日制研究生。
二、聘任要求
2.主责主业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业优良;
3.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4.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5.具备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具有宣传、评奖评优、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6.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三、工作职责
配合学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协助做好学生宣传、党团建设、评奖评优及日常事务管理等,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方法
1.填写附件《集成电路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登记表》,于9月22日24: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qiqi@zju.edu.cn(邮件命名:兼职辅导员+姓名),纸质版交至集成电路学院团委A03-402,刘老师收;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原则上为1学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批准;
3.正式通知以党委研工部发文为准。
五、相关政策
新录用人员将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聘任津贴由学院将根据兼职辅导员工作实际情况发放。
不明事宜请致电:
学院团委刘老师:0571-82959810。
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