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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春季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确认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2-26 访问次数:1601

各位相关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学院定于20231月初办理2023年春季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确认手续。2022年起增加了学位论文预审环节,请务必于20231417:00前提交经导师审核同意的预审论文。做好准备的同学可以提前来办理。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科研成果审核:有发表(录用)文章或其它成果的研究生,在系统录入后,请于20221229日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提交相应证明纸质材料完成科研成果审核。(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打印的学位申请书中“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一栏中才有相关内容)

1)期刊论文已检索的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发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论文首页、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方“ 刊物级别”栏目中对应级别表格的截图。导师应在截图空白处签署“论文已被该期刊录用/发表,该期刊被检索”;

2)会议论文已检索的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发表的须提供文章首页、发表证明,还需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并由导师签字。注:对于博士生,会议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3)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并提供有发明人姓名及排序的证明材料。

4)项目证明应写明项目编号或合同号,写明作者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并说明学位论文与该项目的相关性。导师签字,用户单位盖章。

       2.提交预审版学位论文: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后,2023141700向学院(10号楼505)提交1本打印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不需要隐名。

导师应在论文封面处签署“同意预审”的意见,并签名。

提交纸质论文后,请将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以下链接:https://jinshuju.net/f/r15zRU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位论文的同学将视为放弃本季度学位申请。

      3.申请人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两个培养环节),并达到微纳电子学院有关研究生论文答辩的规定,经导师同意方可按答辩申请程序办理答辩手续。

请各位同学重新检查自己的个人学习计划,将未修的多余课程删除,保证学习计划与实际选修课程一致,修改好后请导师审核,才能通过学院最终审核。

      4.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位”栏目,完成“学位上报信息”(姓名拼音的写法要求:姓、名首字母大写,中间用空格分隔,如张小山Zhang Xiaoshan该拼音用于打印英文版学位证书,请务必规范填写)、“科研成果(用于学位申请的会议论文也要录到期刊版块)”和“学位论文信息”。

      请在系统中审核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等用于学位证书印制以及数据上报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证书印制及学信网学位信息上报。

      5.学位论文查重。应自行通过管理系统对学位论文查重。具体操作为:提交(上传)pdf格式的隐名学位论文,点击确定查重(每人只能查重一次),大约10分钟后收到查重报告。

如查重报告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8%,学生和导师根据查重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次上传隐名论文,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审核通过后,学院送审论文。

      若查重报告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高于8%,学生和导师根据查重结果需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见附件)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后,交10号楼505进行审核。同时再次上传隐名论文,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审核通过后,才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请注意:查重后导师再次确认的隐名论文即为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送审的盲评论文,请务必认真对待。

       6.预审完成后学院会通知申请人取回预审结果。

      预审结果分为“同意修改后送审”、“修改后再次预审”和“不同意送审”三种。

      结果为“同意修改后送审”的,应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确认后完成学位申请确认手续。

      结果为“修改后再次预审”的,应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确认后再次进行预审,如再次审通过,可继续完成学位申请确认手续。如再次预审仍未通过,本季度不再预审。

      结果为“不同意送审”的,必须根据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后,下季度再次申请预审。

       7.完成科研成果审核、查重、并通过预审后,请打印学位申请书二份(学位申请书必须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不能用其他地方下载的空白表格,否则无效。正反面打印,导师意见及以后栏目可暂不填),于11117:00再到10号楼505室进行学位申请确认。如查重时重复率大于8%,导师签字的修改审核表须一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者在学位申请书成绩单一栏中加盖成绩校核章。

       8.学位申请确认完成后,进入论文送审环节。硕士论文共送审三份,博士论文送审五份,由学院统一送审,均送教育部平台盲审。申请人和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隐名评阅结果。三份评阅结果均符合要求后,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来10号楼505室领取答辩表决票和盲审评阅书)

      注意:关于学位申请和答辩环节的具体要求较多,请仔细阅读入学时发放的《研究生学习手册》,手册中的“研究生学位”部分有详细的程序、操作流程以及论文编写规则等。     

      一季度申请学位的硕士生和各季度申请学位的博士有机会参加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了解《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后,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在学位申请确认手续办理完毕前交至10号楼505办公室。

      评选办法及申请表格详见以下网址:

      https://mne.zju.edu.cn/2022/1121/c54027a2681416/page.htm

    

      附件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doc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82990603

 邮箱:zhaofurong@zju.edu.cn

 

 

微纳电子学院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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