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公示微纳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0-12 访问次数:286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方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和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要求,经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和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现公示微纳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结果如下:
学号 | 认定等级 |
22241038 | 困难 |
22241036 | 特困 |
22241026 | 困难 |
12241008 | 特困 |
12241033 | 困难 |
22241072 | 特困 |
12241001 | 特困 |
22241045 | 困难 |
22241070 | 特困 |
22241042 | 困难 |
备注:往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无需再次认定
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2日-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夏雷老师,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微纳电子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