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微纳电子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1-12-09 访问次数:739
各研究所、全体教师:
为实现学院整体目标的落实,结合《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浙江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2021年微纳电子学院绩效设置方案》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2021年12月09日-2021年12月28日开展2021年学院全体教学科研类人员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分值设不同等级,并与《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教学科研类人员。其中:
1. 2021年7月1日之前的新入职教师,以正式入职月份起,按比例换算基础模块分值。
2. 2021年7月1日及之后进校的新入职教师,仅考核师风师德,不列入考核范围。
3.分管院领导/研究所负责人还需进行行政职务的目标责任/工作任务绩效考核,经个人自审后由院长考核。
备注:党政管理类人员结合科创中心绩效考核要求进行;劳务派遣人员由课题组参照本方案自行设置,博士后根据出站条件要求由课题组参照本方案自行设置。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基础模块、自主模块和附加模块科学全面地评价学院全体教学科研类人员的年度工作情况。
1.基础模块:教师应完成的基本业务要求,分为教学工作、科研成果、学生培养、思政教育、师德师风、日常考勤6个维度,共60分。
其中,教学工作方面: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工程创新岗的教师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仍担任主讲教师、指导研究生的教师,需考核教学工作。教授还需完成学院规定的教授每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最低课时要求(参照《微纳电子学院教师岗位教学工作量要求的若干具体说明(试行)》(浙大微纳发〔2021〕1号)),无故不完成的,给予当年“绩效考核-教学工作0分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填写附件1《授课教学时数减免申请表》并提交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酌情赋予相应分值。由于2020-2021学年的课程已完成,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今年作为过渡期。师德师风方面:考核应对照《浙江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加强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情况的考核。
2.自主模块:教师可结合自身特长自主选择的业务要求,体现个体的发展性任务,分为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平台建设6个维度,无分值上限。
3.附加模块:除基本业务之外,院长交办的工作。
三、等级评定
1.绩效考核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五个等级。其中,基础模块达到60分,总分处于前20%为A级;基础模块达到60分,总分处于前60%-20%为B级;基础模块达到60分,总分处于后40%为C级;基础模块60分以下为D级,出现违反学校年度考核要求的情况为E级。
2.年度教师考核工作以教师绩效考核为依据,根据分值给予相应的等级(如做出特殊贡献的,由学院院长提出,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给予认定)。
3.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年度师德优秀、年度考核优秀、院级先进、校级先进人选,推荐华为奖教金、歌山奖教金人选,以及给予院长专项奖励和特别奖励。其中:华为奖教金、歌山奖教金等,奖励单项表现优秀的教师;院长专项奖励,按2021年第15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院长特别奖励,由院长提出,用于奖励表现卓越、为学院做出特别贡献的教师(可空缺)。
绩效等级 | 具体标准 | 结果应用 |
A级 | 基础模块达到60分,总分处于前20% | 1.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良好,可参评师德优秀、年度考核优秀、院级先进工作者、校级先进工作者; 2.学校年终绩效奖金按120%发放,教师专项工作津贴(年终)按100%发放; 3.享受院长专项基金奖励。 |
B级 | 基础模块达到60分,总分处于前60%-20% | 1.年度考核为良好或优秀,可参评师德优秀、年度考核优秀、院级先进工作者; 2.学校年终绩效奖金按100%发放,教师专项工作津贴(年终)按100%发放; 3.享受院长专项基金奖励。 |
C级 | 基础模块达到60分,总分处于后40% | 1.年度考核为合格或良好; 2.学校年终绩效奖金按80%发放;教师专项工作津贴(年终)按100%发放。 |
D级 | 基础模块60分以下 |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合格; 2.不享受学校年终绩效奖金,教师专项工作津贴(年终)按“基础模块分值/60”发放; |
E级 | 出现违反学校年度考核要求的情况(详见附件2) | 1.年度考核不合格; 2.不享受学校年终绩效奖金,教师搬迁津贴(年终)按“基础模块分值/60”发放; 3.取消下一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4.取消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
注:1.每位老师的学校年终绩效奖金基数为“学校下拨年终绩效奖金/人数”(即每个人基数一样),其中“年薪制”教师无学校年终绩效奖金;2.教师参与学院公共事务,暂按《信电学院教师公共服务工作奖励办法》给予发放;3.学院教师课程开设在科创中心,额外发放课时费(参考在工程师学院开课;注:信电学院教师在玉泉校区开课无额外课时费,计入聘岗津贴中);4.教师科研、教学方面成果按学校文件与学院制定的配套文件发放;5.院长专项基金奖励办法按2021年第15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
四、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个人年度总结
2021年12月08日-2021年12月17日,参加考核的学院教学科研类人员,根据《2021年微纳电子学院绩效设置方案》中的“绩效设置表-模块-维度-主要工作内容”,填写附件3《2021年度微纳电子学院教师个人绩效统计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交所长。如需查询,可咨询综合办相关行政人员。
同步请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登陆学校“浙江大学浙大服务-填表中心-年度考核”,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各研究所组织初审
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1日,由所长组织,参照《2021年微纳电子学院绩效设置方案》中的“绩效设置表-模块-维度-主要工作内容”对所内教学科研类人员填写的附件1《微纳电子学院教师个人绩效统计表》及相关纸质版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打分。
3.学院综合办复审
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由学院综合办对所内初审并打分后的《微纳电子学院教师个人绩效统计表》进行复审和分数核算。
4.学院审议、结果公示及反馈
学院教师个人绩效经学院综合办审核后,报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预计为2021年12月28日)审议后,以一定方式公布。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
2021年12月9日
附件2: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的评定和应用.docx
附件3.2021年度微纳电子学院教师个人绩效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