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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程序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1-08-13 访问次数:345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每年有4次学位审核,时间分别为3月份(春季)、6月份(夏季)、9月份(秋季)和12月份(冬季)。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相应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学位申请确认手续,才能参加相应月份的学位申请。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申请人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两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并达到微纳电子学院有关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规定,经导师同意方可按答辩申请程序办理答辩手续。

2.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位”栏目,进行“科研成果”(用于学位申请的会议论文要录到期刊版块)、“论文信息” 和“上报信息”等录入,并在系统中审核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等用于学位证书印制以及数据上报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完成后需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到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科研成果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学位申请书上才有科研成果信息。证明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并写好姓名学号。

---期刊论文已录用请提供录用证明,已发表的请提供发表的论文首页,已检索的文章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会议论文已检索的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提供录用证明)和已发表(提供文章)的还需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并由导师签字;

---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且证明的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

3.上传学位论文,并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进行确认。学生需要自行对学位论文查重,具体操作为:提交(上传)PDF格式的隐名学位论文,点击确定查重(每人只能查重一次),大约10分钟后收到查重报告,学生和导师根据查重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次上传论文,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审核通过后,学院送审论文。请确保上传的是隐名论文(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包括研究成果中的姓名,但需要注明作者排序及与论文章节的关系,致谢和作者简介也无需出现在隐名版论文中)。请注意:学生上传并经导师审核的隐名论文即为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送审的盲评论文,请务必认真对待。

4.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两份(双面打印,必须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不能用其他地方下载的空白表格,否则无效),于截止每季学位申请截止日期前(125日、425日、725日、1025日),到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学位申请确认,并在学位申请书成绩单一栏中加盖成绩校核章。同时请提交论文评审费420元。

5.学位申请确认后,进入论文送审环节。按学院有关规定,硕士论文共送审三份,由学院统一送审,其中一份论文送教育部平台盲审,另两份论文送学校平台盲审。

6.申请人和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评阅结果。三份评阅结果均符合要求后,答辩前来学院综合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和盲审评阅书,可进行论文答辩。

7.答辩前,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等信息)。

8.答辩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管理系统(用户名:41ms01,密码:41ms0100),输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保存。

9.完成上述步骤后,即可上交如下纸制答辩材料。上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学位审核月的10日(310日、610日、910日和1210日)。

1)评阅书3

2)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1份(网上下载)

2.1)论文总体等级评价中有C(中等)的论文还需提交《电子信息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3)独创性声明1份(网上下载)

4)表决票

5)答辩记录 1 份(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上述五份材料请按照标号顺序夹好(评阅书在最上面,答辩记录在最下面),左上角一个燕尾夹。

6)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贴好照片,里面的基层党组织意见由所在的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填写必须填好。(请用钉书机分别装订好,左侧两个钉)

    注:以上材料所有需签字的部分都需要用签字笔签好。

10.硕士学位论文最终版统一使用电子版上传,无需上交纸质版。学科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论文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科学学位论文封面请使用规则中的附件1.1,专业学位论文封面请使用附件1.2(专业学位类别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为“集成电路工程”),硕士论文不需要英文题名页,其余页均需要,所有信息填写完整。论文终稿签名处必须作者本人及导师亲笔签字后,扫描上传签字后的论文终稿电子版。

11.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重申:

1)答辩委员一般由35名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职称的专家担任,应有外学院/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为3人时,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与评阅人只能重复1人。

2)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

3)答辩过程必须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4)申请人本人在答辩前不得接触学位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本人不得接触答辩材料。

 

注:所有答辩材料均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如采用打印,则签名处须用钢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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