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思政  评奖评优

学生思政

【评奖评优】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徐司琦 来源:集成电路学院 发布时间:2026-02-26 访问次数:257

各相关研究生:

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6年度(2026.1.1-2026.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6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6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 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历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 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名额分配

集成电路学院共分配校优名额54个,其中博士名额20个,硕士名额34;省优名额6个,其中博士名额2个,硕士名额4个。校优评选工作以研究所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各所可推荐名额数见附件5:集成电路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各所推荐名额分配。省优在学院层面组织评选,各所在校优评选基础上可推荐不多于1个博士、2个硕士参加学院组织的省优评选,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专业均衡、统筹兼顾的原则组织评选,经学院学生事务工作组审核后形成最终推荐名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

1. 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本次评选工作以研究所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请有意向申请上述荣誉称号的同学329点前如实填写附件6《集成电路学院优秀毕业生业绩申报表》向所在研究所进行申报,请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及实例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所须对照参评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评选出本所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各所在推荐名单上报前必须要充分征求德育导师、所内同学的意见,内部进行公示后上报学院。

各所电子版材料邮箱请提交至:

制造所:徐智刚老师 14566993@qq.com

超大所:夏丹老师 xiad@zju.edu.cn

前沿所:杨伟伟老师 yangweiwei001@zju.edu.cn

2. 系统申请与审核:

1)申请者须在3212点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优秀毕业生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此表格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如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提交视作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 校优业绩合计栏,请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最后评审。

2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   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3. 提交材料

1在所内公示后,请各所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本班获推荐同学的业绩申报汇总表及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若被研究所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请额外注明)收齐、汇总后,于3412:00前发至xusiqii@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xx-26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命名。本所获推荐同学的纸质版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请各所收齐、汇总,统一找德育导师签字确认后,于389:00交至A03-402徐老师,上报前请认真检查材料完整性,签名齐全(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电子签视作无效)

2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申报,学院、各所不接受逾期递交、补充材料,视作自动放弃。所有成果均请附上证明材料发送给各所负责老师,无证明材料以及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4.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联系电话:82990605


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培养委员会学生事务工作组

2026226


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名单.xlsx

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xlsx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pdf

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5:集成电路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xlsx

附件6:集成电路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业绩申报表.xlsx


学院黄页

成果动态

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