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校内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选聘党政管理人员、博士后党政管理专项、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专员的通知
编辑:徐司琦 来源:集成电路学院 发布时间:2025-12-04 访问次数:10
各学院(系)、单位党委: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公开选聘党政管理人员、博士后党政管理专项、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专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计划选聘5名左右。
(二)博士后党政管理专项(以下简称博后专项)岗位:计划选聘5名左右,进入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心理学、法学流动站,选派至校内相关单位专项岗位工作。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选聘10名左右。
以上岗位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四)行政专员岗位:计划招聘行政专员15名左右,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采用合同制管理,包括3种类别:
(1)不限专业,10人左右;
(2)限定专业(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建筑学、工程管理、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4人左右;
(3)限定工作地点(北京或浙江舟山或浙江海宁),1人左右。
二、基本条件
(一)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岗位
1.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应聘党政管理人员,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专职辅导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对全球高等教育动态有一定了解,善于做高校党政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博士研究生、有学生骨干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有辅导员工作或校内党政管理岗位实践锻炼项目经历者优先。
4. 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5.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博后专项岗位
1. 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2026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求2026年6月30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对高等教育与高校治理发展方面的问题有较强研究兴趣,未来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4. 鼓励优秀博士研究生跨专业申报,有学生骨干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或校内党政管理岗位实践锻炼项目经历者优先。
5. 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三)行政专员岗位
1.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符合相应类别要求。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
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及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化视野。
5.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可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浙江大学招聘网站(报名入口:https://ehr.zju.edu.cn/vuejs/recruitment/position-detail.htm?id=N1850390245908939008)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首次登录请先进行个人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右上角“应聘”按钮,单位选择“人力资源处”,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系统中导出《岗位申请表》,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一起交至所在学院(系)、单位审核后,才可认定报名成功。信息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可同时应聘事业编制岗位和行政专员岗位,但只可选择事业编制岗位中的1个类别岗位(即党政管理人员或博后专项或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专员岗位中的1个类别岗位(即不限专业或限定专业或限定工作地点)。
(二)学院(系)、单位推荐
各学院(系)、单位积极宣传动员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选聘,对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和初选,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学院(系)、单位党委加强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岗位申请表》中签署推荐意见、政审意见,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鼓励推荐优秀博士研究生、有“2+2”辅导员经历、专聘博士生兼职辅导员和校内党政管理岗位实践锻炼项目经历者,不限推荐人数;此外,推荐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人。总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需明确推荐顺序。
(三)材料报送
学院(系)、单位负责将《岗位申请表》及《浙江大学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专员选聘推荐汇总表》于12月11日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纸质版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19室,电子版发至xgb@zju.edu.cn)。
(四)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人事、学生工作等部门对各学院(系)、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入围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五)线下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试综合表现、个人志愿和学校岗位需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候补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等。若有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从候补名单中安排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和候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报到,逾期不再保留录用资格。对于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研究同意,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专员报到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7年1月15日。
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则按有关程序解除合同。
(八)其他
学校统一安排拟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签订首聘期为一年的聘用合同,首聘期期满考核优秀者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用人单位,并签订新一期聘用合同,考核未达到优秀者不再续聘;博后专项人员一般直接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行政专员与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派遣至浙江大学工作,由学校根据部门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合同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
四、政策待遇
(一)实施传帮带的导师制,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思政工作者、党政管理干部担任生涯导师,提供职业发展帮助和指导;博后专项人员在站在岗期间实行双导师制,除专业导师外,由工作单位配备中层领导干部担任实践导师。
(二)学校为党政管理人员制定专项培养计划,统一安排系统培训和轮岗历练,加强组织领导、资源投入和关心关爱,提供学习成长平台,强化综合素质提升。
(三)专职辅导员实行职级、职称“双线晋升”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党政管理人员、博后专项人员、行政专员可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享受学校相关政策。
(四)学校为行政专员岗位提供不低于校内同类事业编制岗位的薪酬待遇,参照纳入职员职级体系,符合条件的可纳入聘任制科职干部管理。经考核,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行政专员,学校开通择优选拔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五)工作(在站)期间,党政管理人员和行政专员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享受异地津贴;博后专项人员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享受学校博士后重点资助,工作单位配套提供绩效奖励;专职辅导员可以享受辅导员专项津贴,可申请免费入住学生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同时享受异地津贴,资源许可条件下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
(六)表现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经研究同意,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对于教学工作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辅导员,优先提供兼聘或转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机会。
(七)综合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者,优先提供职务晋升、挂职锻炼、境内外培训等机会,或根据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择优推荐到校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任职。
(八)学校设立专项工作研究课题,开展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组织研究成果交流和评比。
(九)学校提供专业化、职业化培训,纳入整体教育培训体系。
五、联系方式
党政管理人员和行政专员岗位咨询:
王老师 88981656 rsk@zju.edu.cn
张老师 88981959 rsk@zju.edu.cn
博士后党政管理专项岗位咨询:
陈老师 88981453 rsc@zju.edu.cn
专职辅导员岗位咨询:
陈老师 0571-88981650 xgb@zju.edu.cn
金老师 0571-88208153 xgb@zju.edu.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陈老师 88982066
楼老师 15267431849
附件:浙江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博后专项、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专员选聘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