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5-02-17 访问次数:373
各2025届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将2025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具体可参评名单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三、奖励标准
学院奖励名额为1个,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申请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2025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3《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业绩申报表》,并于2月23日前将业绩申报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各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所有成果均请附上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2.各班级至多推荐1位毕业生(硕博不限)参与院级评选。各班级评奖评优小组须对照参评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评选出本班的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各班级必须充分征求德育导师、班级同学的意见,班级公示后请在2月26日前将班级推荐名单纸质版交至A03-402徐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usiqii@zju.edu.cn。
3.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专业均衡、统筹兼顾的原则组织评选,经学院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后形成最终推荐名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4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3-2024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4.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申报,学院、各班级不接受逾期递交、补充材料,视作自动放弃。
5.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联系电话:82990605。
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
2025年2月17日
附件1:2025年集成电路学院可参评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名单.xlsx
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浙江大学2025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xlsx
附件3: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业绩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