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5-02-08 访问次数:869
各2025届毕业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将集成电路学院关于2025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5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5年度(2025.1.1-2025.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5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5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可参评名单见附件1)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 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历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附件3)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可参评名单见附件2)
3.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名额分配
集成电路学院共分配校优名额45个,其中博士名额12个,硕士名额33个;省优名额5个,其中博士名额1个,硕士名额4个。校优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各班可推荐名额数见附件5: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各班级推荐名额分配。省优在学院层面组织评选,各班在校优评选基础上可推荐不多于1个博士、1个硕士参加学院组织的省优评选,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专业均衡、统筹兼顾的原则组织评选,经学院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后形成最终推荐名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
1. 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本次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请有意向申请上述荣誉称号的同学在2月12日前如实填写附件6《集成电路学院优秀毕业生业绩申报表》向所在班级进行申报,请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及实例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班级评奖评优小组须对照参评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评选出本班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各班级在推荐名单上报前必须要充分征求德育导师、班级同学的意见,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后上报学院。
2. 系统申请与审核:
(1)获推荐的研究生:须在2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grs.zju.edu.cn/allogene/page/home.htm)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此表格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如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提交视作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 校优业绩合计栏,请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最后评审。
(2)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3. 提交材料
(1)在班级公示后,请各班班长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本班获推荐同学的业绩申报汇总表及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若被班级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请额外注明)收齐、汇总后,于2月17日18:00前发至xusiqii@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xx班-25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命名。本班获推荐同学的纸质版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请各班班长收齐、汇总,统一找德育导师签字确认后,于2月17日18:00前交至A03-402徐老师,上报前请认真检查材料完整性,签名齐全(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电子签视作无效)。
(2)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申报,学院、各班级不接受逾期递交、补充材料,视作自动放弃。所有成果均请附上证明材料发送给班长,无证明材料以及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4.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联系电话:82990605。
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
2025年2月8日
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xlsx
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xlsx
附件5: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各班级推荐名额分配.xlsx
附件6:集成电路学院2025优秀毕业研究生业绩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