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5-01-09 访问次数:327
根据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浙江大学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预通知)》以及学院相关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流程等通知如下:
第一批 | 第二批 | 流程 |
2月20日前 | 4月10日前 | 学生线上递交申请(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2月20日-23日 | 4月10日-13日 | 学生递交纸质材料 |
2月24日-3月2日 | 4月14日-20日 | 学院组织评审 |
3月3日-7日 | 4月21日-25日 | 学院评审结果公示 |
第一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1.浙江大学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毕业,派出前应获得浙大的硕士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第二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
1.申请时应为浙江大学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申请人须先提交原单位同意函,在读指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毕业,不满足条件的应在提交申请前办理延长修业年限的手续)。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号须为1开头才可申请)。
具体的申请人条件、选拔对象及要求、申请材料、派出与管理等请参见:《浙江大学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预通知)》(网址:https://yjsybg.zju.edu.cn/2025/0103/c69954a300949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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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571-82995271(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