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12-12 访问次数:15
各研究所、机关办公室,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请点击打开)、《关于做好2024年度辅导员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请点击打开)及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请点击打开)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学院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9日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含学科博士后)、科创中心员工、人才派遣员工。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科学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并进行分类考核。其中:
(一)学校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并重岗、工程创新岗教师,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学院绩效设置方案,分别做好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二)学校事业编制辅导员、党政管理岗人员,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辅导员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科创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分别做好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工作。
(三)科创中心科创百人、企业博士后、管理服务类人员,根据科创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四)学校学科博士后、人才派遣员工,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好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针对学校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并重岗、工程创新岗教师
2024年12月15日前,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登陆学校“浙江大学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024年12月17日前,根据学院绩效设置方案,填写《教师个人绩效统计表》(请点击下载),完成个人绩效统计。
2024年12月22日前,各研究所完成教师个人绩效统计初审。由所长组织,参照学院绩效设置方案对所内教师填写的《教师个人绩效统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评分。
2024年12月25日前,学院综合办完成教师个人绩效统计复审。
2024年12月29日前,学院完成审议、结果公示及反馈。
(二)针对学校事业编制辅导员、党政管理岗人员、学科博士后、人才派遣员工
2024年12月15日前,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辅导员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类人员登陆学校“浙江大学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另,学校事业编制辅导员和党政管理岗人员还应根据科创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于12月20日前完成个人自评环节。
(三)针对科创中心科创百人、企业博士后、工程师、管理服务人员等
2024年12月20日前,根据科创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科创百人、企业博士后、工程师、管理服务人员等完成自评环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雅莉
电 话:82990607
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