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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11-01 访问次数:373

各团支部:

为确保全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青春篇章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集成电路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4年秋冬学期团内推优工作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团支部需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在党支部的指导下,于1110日前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

2.“推优”时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会上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具体情况,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各团支部推荐对象的名额控制在团员数的20%以内。请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二)中。

3.“推优”名单确定后,被推荐对象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二)和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可打印,需申请人签字),各一式一份,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推荐意见。(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姓名+个人事迹”)

4.各团支书将支部推优对象的纸质审核表收齐,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与申请对象个人事迹、手写的入党申请书一起(若申请书已经在党支部建档则只需要提交推荐表和个人事迹),于11151730在工作时间将纸质材料交至A03402办公室处;各团支书还需要填写《浙江大学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三),与《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二,包含个人材料)电子版一起打包,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团支部推优材料汇总)发送至22447073@zju.edu.cn。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给各个党支部留档。

(二)注意事项

1.团支部、党支部推荐意见不能只写同意,需具体阐述支部对该同志的评价。

2.请各团支部注意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钉钉)投票等违规做法。

3.“推优”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4.“推优”对象必须是团龄超过一年,并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

 二、举办“青春向党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在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为动员引领广大青年投身改革提供了清晰遵循和重要保障。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院团委将于11月集中开展“青春向党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青春向党强国有我”为主题的创意团日活动时值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节点,各团支部组织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青春向党强国有我”为主题开展团日活动。各支部可结合党团班冬学期计划开展工作和“智慧团建”系统专题活动,以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等主题活动为主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

(二)成果上报

请于11221730发送主题团日活动照片(1M以上,配简要文字说明)、新闻稿等活动材料至22447101@zju.edu.cn,命名:【支部名称】青春献礼建国75周年团日活动材料。

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与学院团委刘老师(0571-82959810)联系。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加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三:浙江大学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集成电路学院团委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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