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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成电路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9-05 访问次数:51

    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类型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2)类型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3)类型3:其他有学费缓交需要的研究生。

若申请时还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先办理“学费缓交申请”,并于后期进行补认定(认定流程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认定通过后“学费缓交申请”方可生效。

二、缓交期限

1)取消“学费缓交”资格:如未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学校将终止该生学费缓交流程,该生须于2024123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2)针对“类型12”:成功办理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的研究生,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3)针对“类型2”:如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但未成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该生的学费缓交类别自动转为“类型3”

4)针对“类型3”: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三、申请流程

相关申请学生请在99日前上交以下材料纸质版A03-402学生工作办公室徐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usiqii@zju.edu.cn

1.相关申请人均需提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交)

四、后续缴费流程



学费缓交类型

流程

成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

银行将贷款汇入高校账户

办理学费入账手续(操作见附件4说明)

银行将贷款汇入学生个人账户

缴纳学费

国开行

银行将贷款汇入高校账户

计财处划扣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总额>学费和住宿费

余款退至学校统一办理的与学号关联的工行卡

成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总额<学费和住宿费

需勾选与不足部分相近的款项,修改缴费金额后缴纳差额部分,确保缴费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足以缴清学费。

其他学费缓交

缴纳学费


加粗部分的缴费方式详见“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4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0571-88981730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国银行浙大支行,0571-87967386

3)划扣学费和退还贷款余额相关问题:请咨询浙江大学计财处,0571-88206339

4)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徐老师0571-82990605

 

 

 

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5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

附件4:学费入账办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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