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成电路学院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2-21 访问次数:469
各2024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就集成电路学院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具体参评名单见附件1:2024年集成电路学院可参评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名单)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三、奖励标准
集成电路学院所获奖励名额为1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申请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业绩申报表》和附件3《浙江大学2024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于2月26日18:00前将业绩申报表、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至各班班长处,材料以“姓名-学号-24毕业奖学金申请”的方式进行命名,纸质版交至各班班长。
2.先在班级层面组织评选工作,各班可推荐1人(不分硕博)参选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各班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后,请于3月1日12:00前将业绩申报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xx班级-姓名-学号-24毕业奖学金申请”进行命名发至xusiqii@zju.edu.cn,纸质版交至科创中心水博园区A03-403徐老师。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专业均衡、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材料复审和组织评选,最终形成获奖推荐名单并进行院网公示,公示期3天。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3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2-2023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
联系人:徐老师,82990605。
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
2024年2月21日
附件1:2024年集成电路学院可参评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名单.xlsx
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业绩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