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思政  评奖评优

学生思政

关于做好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2-17 访问次数:775

2024届毕业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4年度(2024.1.1-2024.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4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4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具体可参评名单见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 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附件2)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附件3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 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具体可参评名单见附件4: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名额分配

集成电路学院共分配校优名额41个,其中博士名额7个,硕士名额34;省优名额5个,其中博士名额1个,硕士名额4个。校优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各班可推荐名额数见附件5:集成电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合计103人)名额分配。省优在学院层面组织评选,各班在校优评选基础上,各班可推荐不多于1个博士、1个硕士参选省优,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专业均衡、统筹兼顾的原则,形成最终推荐名单并进行院网公示。

三、评选流程及工作要求

1. 开展评选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下拨的校优、省优名额开展评选,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形成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后进行院网公示,公示期三天。

2. 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本次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请有意向申请上述荣誉称号的同学220日前如实填写附件6《集成电路学院优秀毕业生业绩申报表》向所在班级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班级评奖评优小组须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与班级德育导师会商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评选出本班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各班级在推荐名单上报前必须要充分征求德育导师、班级同学的意见,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

3.系统申请与审核

1)获推荐的研究生:须在221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此表格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如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注意事项:

1) 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 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  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4. 整理提交材料

1.在班级公示后,请各班班长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本班获推荐同学的业绩申报汇总表及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若被班级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请额外注明)收齐、汇总后,于22224:00前发至xusiqii@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xx-24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命名。本班获推荐同学的纸质版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请各班班长收齐、汇总,统一找德育导师签字确认后,于22318:00交至辅导员徐老师,上报前请认真检查材料完整性,签名齐全(本人签字、导师签字,不可电子签)

2.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申报,学院、各班级不接受逾期递交的材料,责任自负。所有成果均请附上证明材料发送给班长,无证明材料以及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3.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如获得推荐同学后续未能按期毕业,则将根据学校要求取消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联系电话:82990605


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

2024217

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pdf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4: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xlsx

附件5: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xlsx

附件6:集成电路学院2024优秀毕业研究生业绩申报表.xlsx


学院黄页

成果动态

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