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微纳电子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11-07 访问次数:1181
各班级、德育导师和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和微纳电子学院院设奖学金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除2023年9月入学新生(不含硕转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学生,优博资助除外)、定向培养人员(强军计划、少民骨干、港澳台胞)之外,所有思政关系在微纳的全日制研究生。硕转博学生以博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项、荣誉,不能参评只限硕士生评定的奖项。可在我院参评各类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校院奖学金可参评名单。
二、奖项内容及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院级专项奖学金已单独评选;
2.校级奖学金: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和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微纳发〔2023〕2号),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3.院级奖学金:依据附件2: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微纳发〔2023〕2号),院级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分配方案
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奖,各班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班级 | 硕士参评人数 | 博士参评人数 | 获奖总数 |
超大一班 | 27 | 9 | 12 |
超大二班 | 30 | 13 | 13 |
超大三班 | 22 | 22 | |
制造一班 | 31 | 10 | 12 |
制造二班 | 36 | 13 | 15 |
前沿所 | 18 | 21 | 12 |
合计 | 164 | 88 | 77 |
详细分配情况见附件3:2022-2023学年校院奖学金各班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附件4:校院奖学金介绍及相关要求。
四、工作组织
1.院级层面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思政工作院领导担任组长,各班德育导师、教学秘书、学生事务专员(兼任工作秘书)、研博会主席团代表、党建工作小组代表为组员,负责指导监督各班级学生评奖评优与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学院学生评奖评优结果,协调解决评奖评优工作中的问题。日常具体工作由学生事务专员与兼职辅导员组织开展。
2.各班成立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由德育导师任组长,班长(联络人)、党支书、团支书、心理委员为组员,具体负责本班评奖评优工作。在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名单
班级 | 德育导师 | 班长 | 党支书 | 团支书 | 心理委员 |
前沿所 | 徐明生 | 李宗文 | 张天娇 | 王宝玉 | 朱清海 |
制造一 | 汪涛 | 李璇 | 邢胜鹏 | 李彭涛 | 滕巧 |
制造二 | 汪涛 | 叶佳宝 | 褚衍盟 | 袁雅暄 | 王万年 |
超大一 | 张培勇 | 胡榛 | 杨钊 | 王铮宇 | 袁启民 |
超大二 | 丁勇 | 陈培 | 何子烨 | 施政学 | 胡亚坤 |
超大三 | 罗宇轩 | 金高锋 | 任阳 | 余璇池 | 旷永红 |
五、时间进程
1. 11月10日前,研究生本人向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报材料;
2. 11月11日前确定各班入选名单,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1天;
3. 11月12日前,各班汇总材料后于交至徐老师处,由学院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评议;
4. 经学院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评议后,学院公示3天,11月15日递交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
2.为树立更多优秀榜样,在参选人员资格满足情况下,奖学金原则上不鼓励兼得。
3.校设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校拨名额及研工部具体要求为准;院设奖学金依据学院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执行。
提醒:请务必严格按照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特别注意年级、培养类别等要求),后续因不符合协议和设奖单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将不予补报。奖学金最终结果以校院两级确认及设奖单位反馈确定名单为准。
4.各班校设、院设名额及总金额与各班博硕人数之和在学院总人数所占的百分比原则一致。
5.各班同学综合素质排序结果参见班内公示,各班须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排序结果执行,排名从前到后依次选择。
6.校设专项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不兼得,今年已获评国家奖学金、院级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兼得校设、院设奖学金。
七、材料收集
1.校设专项奖学金:申请同学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5,一式两份)+《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6,一式一份)+《评奖评优登记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一式一份)交至各班班长处(其中电子版严格按照“奖学金名称+班级+申请材料+学号+姓名”命名并发给各班班长)。各班班长填写附件7:校级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后,一起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徐老师(电子版按照“XX班+23校设奖学金”命名,打包发送至xusiqii@zju.edu.cn)。
2.院设奖学金:申请同学请填写附件8: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院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电子版交至各班班长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个人及导师签字后交给班长,班长收齐后送德育导师签字,后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徐老师(电子版严格按照“XX班+23院设奖学金”命名,打包发送至xusiqii@zju.edu.cn)。
3.系统提交:11月19日前完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联系电话:82990605。
微纳电子学院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2022-2023年微纳电子学院奖学金参评研究生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微纳发〔202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