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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微纳电子学院关于公示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10-16 访问次数:855


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和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微纳发〔20232号)文件要求,学院已组织完成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公示如下附件1:微纳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议汇总表

公示期为20231016日至20231018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1-82990605


微纳电子学院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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