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电子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10-10 访问次数:355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各团支部需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在党支部的指导下,于10月18日前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
2.“推优”时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会上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具体情况,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各团支部推荐对象的名额控制在团员数的20%以内。请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3年版)》(附件2)中。
3.“推优”名单确定后,被推荐对象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3年版)》(附件2)和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可打印,需申请人签字),各一式三份,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推荐意见。
4.各团支书将支部推优对象的纸质审核表收齐,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与申请对象个人事迹、手写的入党申请书一起(若申请书已经在党支部建档则只需要提交推荐表),于10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团建工作小组,各团支书还需要填写《浙江大学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1),与《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3版)》(附件2,包含个人材料)电子版一起打包,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团支部推优材料汇总,发送至huangshiman@zju.edu.cn。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给各个党支部留档。
注意:
1.团支部、党支部推荐意见不能只写同意,需具体阐述支部对该同志的评价。
2.请各团支部注意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钉钉)投票等违规做法。
3.“推优”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4.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与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徐老师联系。
5.团支书在完成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的递交后按照将联系信息(团支书姓名、所在团支部、本次推优人数、联系电话)提交至团建工作小组。
微纳电子学院团建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浙江大学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3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