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9-22 访问次数:704
各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微纳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全日制硕转博新生以博士身份参评。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元/学年,硕士生20000元/学年。
三、奖励名额
博士2人,硕士3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8.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可参评)。
参评国家奖学金,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新生除外)
2.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人本人应如实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学院+姓名+硕/博士生国奖审批表”命名)、《附件2:国奖申报材料》(文件命名:【硕、博】姓名-学号-国奖申报材料)、《附件3:微纳电子学院国家奖学金自荐者事迹介绍》(文件命名:xxx-国奖自荐者事迹介绍),于10月7日前向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纸质版交至科创中心10号楼505,电子版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xusiqii@zju.edu.cn(文件命名:xxx-国家奖学金申请)。有信心的可同步制作5分钟ppt答辩材料。
2.学院: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及材料后,进行资料初评,选出晋级答辩名单;于10月10日前举行国家奖学金答辩并确定评选结果(答辩时间、地点、顺序,另行通知),评选结果公示5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研工部。
六、注意事项
1.读研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之前参评相应奖学金时递交的材料、获得相应奖学金学年及之前累计的业绩(包括科研业绩、社会活动等)不能作为新一轮评选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
2.可申报国家奖学金的业绩为研究生阶段的所有业绩(之前申请并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业绩除外),主要参考业绩为本次所评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成果。
3.自荐者是否入围国家奖学金答辩环节,由学院评奖评优与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后确定。
4.申请人应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在其所知范围内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和误导性信息。申请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误导性信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可以取消其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有疑问的同学,可联系徐老师,82990605。
微纳电子学院评奖评优与资助工作小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