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2-22 访问次数:315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结合学院实际,参考《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实施细则》(浙大微纳发〔2022〕1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现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2023年3月1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学院综合办徐老师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2990605,邮箱:xusiqii @zju.edu.cn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