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电子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申请-考核”制初审结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1-12 访问次数:2681
有关考生:
根据《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见附表)。详细结果已录入报考系统,考生可以登录报考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发邮件至:zhaofurong@zju.edu.cn。
请通过初审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于1月16日中午12:00前填写以下链接信息,确认导师志愿。https://jinshuju.net/f/Wk5mHC
复试和录取办法见《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专业基础课考试预计于2023年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微纳学院网站。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
2023年1月12日
附表:通过材料初审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