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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人才

关于何乐年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2-15 访问次数:838

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何乐年兼职到杭州雄迈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时间每周不超过1天,兼职期限为20231月至202312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12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微纳电子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2995271

    箱:sunding@zju.edu.cn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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