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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纳电子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1-23 访问次数:667

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要求

1.参评对象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可参评名单见附件1)。

2.参评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优良;

5 当前学籍状态不处于休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我院名额如下:


院系

学业优秀奖助金名额

博士

硕士

一等

二等

总计

一等

二等

总计

微纳电子学院

19

29

48

54

80

134




微纳电子学院2021-2022学年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班级

参评

总数

博士

总数

硕士

总数

一等学业

优秀奖助金名额

二等学业

优秀奖助金名额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超大所

一班

41

9

32

3

13

6

19

超大所

二班

65

15

50

6

20

9

30

前沿所

29

17

12

7

5

10

7

制造所

47

7

40

3

16

4

24

总计

182

48

134

19

54

29

80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单位:元/·年)

类别

博士生

(中期考核后)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40%

12000

1000

二等(≥60%

8500

500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说明:

1.前期已经参评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的同学默认继续参评此次学业优秀奖助学金,不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

2.为保证本年度奖学金评选标准一致性,此次评选继续参照《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实施细则》(浙大微纳发〔202212号)(附件2)中的课程成绩和科研业绩进行评审。其中,二年级硕士和博士(包括直博和普博)计系数课程成绩和科研业绩,三年级及以上硕士和博士仅计科研业绩。当分数并列时,社会活动得分高者优先。

流程:

  (1)有需要继续申报参评学业优秀奖助金的同学,向班级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报材料。

  (2)各班级对所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参评学生的科研业绩(或系数课程成绩+科研业绩)进行排序,按照班级名额划定学业优秀一等、二等奖助金,将业绩表和奖助金评定结果在班级内部公示不少于1天。

  (3)各班公示无异议后于1128前提交汇总材料到学院。汇总材料包括:《微纳电子学院XX-2022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班级业绩排名表》,电子版打包后以“XX+22学业优秀奖助金汇总”命名再发至xusiqii@zju.edu.cn,纸质版需班长写上“班内公示无异议”并亲笔签名,并由德育导师签名后,交至科创中心10号楼505学院办公室徐老师处。


微纳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

20221123


附件1:微纳电子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可参评名单.xlsx

附件2:浙大微纳发〔2022〕12号--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实施细则.pdf

附件3:《微纳电子学院XX班-2022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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