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03-07 访问次数:745
各课题组:
我校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省创”)的申报工作正在集中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毕业班学生除外)团队及个人。
2.申报项目内容,一是基于问题领域研究和社会实际需求以及教师现有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研究课题,并符合学生科研训练的实际能力;二是根据学生自定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
3.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跨学院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审核,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2022年3月15日前,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1和2)交至学院办公室。
2.学院选拔、评审并排序:2022年3月16日-3月31日,学院组织立项评审,并将完成选拔、评审并排序的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4月1日前汇总至学校。
3.学校抽审:2022年4月1日至4月6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4.项目公示: 2022年4月上旬,学校经公示后公布立项项目。
五、项目管理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省创研究生项目的管理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
六、项目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学校根据立项情况按每项5000元的额度将经费总额划拨到学院,项目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可由院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七、其他要求
1.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教学津贴。
2.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学院联系人:徐晟
联系方式:82990607/13777889274
EMAIL:shengxu@zju.edu.cn
地点:浙大杭州科创中心9号楼9324办公室
附件3: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微纳电子学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