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1-03-17 访问次数:8527
2021年微纳电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1.微纳电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乐年
副组长:夏 雷、丁 勇
成 员:徐明生、张培勇、张 睿、汪 涛、虞小鹏
工作秘书:张守起
2.申诉受理联系人:
夏雷,电话:0571-82990629,邮箱:leixia@zju.edu.cn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三路733号浙大杭州科创中心启动区块9号楼9401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各专业复试人数确定方法为:拟录取人数*1.3后四舍五入取整。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若根据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不足拟录取人数的1.3倍时,所有上线考生均进入复试。
1.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纳电子方向和集成电路设计方向)
拟录取人数:6人,复试人数:5人
2.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程方向)
拟录取人数:55人(含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10人),复试人数:72人
根据学校“总高单低”政策,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此项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各招生专业复试通知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不再另发书面通知。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调剂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将有少量调剂名额。进入本院电子信息专业复试名单但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如有意调剂,可在相关专业复试时填报调剂志愿。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复试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试,以“浙大钉”作为面试平台。具体复试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3。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中将要求每位考生进行5分钟的PPT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竞赛与获奖经历等)。PPT请转换成PDF格式后,于3月21日15:00前提交。同时,请上传经教务部门盖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获得盖章成绩单,可提供系统下载版,学院将在条件允许时复查盖章版原件)。提交方式详见附件3。
五、录取
根据学院招生工作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录取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资格审查
为确保公平公正,复试之前,所有考生均需在线上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体检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回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张守起
联系电话:0571-82990603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三路733号浙大杭州科创中心启动区块10号楼206
附件1:微纳电子学院2021年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复试通知.docx
附件2:微纳电子学院2021年电子信息专业复试通知.docx
祝各位考生成功!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