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1-01-04 访问次数:1195
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突出学科、研究团队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微纳电子学院(以下简称微纳学院)将在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依据国家教育部、浙江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微纳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微纳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人员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微纳电子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勇
副组长:夏雷
成 员:何乐年、徐明生、张培勇、张睿、张守起
申诉联系人:夏雷
联系方式:电话:82990629;邮箱:leixia@zju.edu.cn
成立博士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材料初审办法、复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通过初审、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委员会下设材料初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并提出拟录取建议。
二、材料审核办法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院通过审查考生个人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其培养潜力和学术创新能力来选拔博士生的招考形式。微纳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均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微纳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审核和评价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学术水平、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评定初审成绩,确定初审通过名单(通过初审人数:可录取名额数不超过3:1)。
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初试、复试考核阶段,初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微纳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初试、复试考核办法
(一)初试
初审通过但未达到学术科研水平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专业基础课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复试考核
微纳学院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学术背景、培养潜力与学术综合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形式为面试,专业课考核包含在面试中。面试小组须对每一名面试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给出百分制成绩,并对是否录取给出明确建议及理由。
由于疫情常态化影响,复试考核形式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以微纳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四、录取办法
微纳学院将结合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的原则,按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五、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3、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用于免试推荐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普通招考,申请者应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微纳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5、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