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1-03-06 访问次数:714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1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各团支部需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在党支部的指导下,于5月28日前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
2、“推优”时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会上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具体情况,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各团支部推荐对象的名额控制在团员数的20%以内。请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二)中。
3、“推优”名单确定后,被推荐对象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二)和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可打印,需申请人签字),各一式三份,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推荐意见。
4、各团支书将支部推优对象的纸质审核表收齐,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与申请对象个人事迹、手写的入党申请书一起(若申请书已经在党支部建档则只需要提交推荐表)于5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10号楼206石柳媛老师处;各团支书还需要填写《浙江大学2021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三),与《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二,包含个人材料)电子版一起打包,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团支部推优材料汇总)发送至lyshi@zju.edu.cn,经上级团委审核后反馈给各个党支部留档。
注意:
1、团支部、党支部推荐意见不能只写同意,需具体阐述支部对该同志的评价。
2、请各团支部注意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钉钉)投票等违规做法。
3、“推优”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4、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石老师,15224051119。
附件三:浙江大学2021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微纳电子学院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