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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申请2020年第二批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0-11-20 访问次数:196

各研究生: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于201412月设立,以帮助、缓解本校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第二批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

(二)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金的申请

有意向申请爱心基金补助的同学请填写并提交《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电子)、《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纸质):

1)   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2)   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1)有意向申请爱心基金补助的同学请于1127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10号楼206,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发至lyshi@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姓名-学号-爱心基金补助”的方式进行命名;

2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学校研工部将复核、汇总申请材料,提出初步意见,由学生管理小组审批补助申请,决定补助金额。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82990605,邮箱:lyshi@zju.edu.cn

 

微纳电子学院

202011月20


附件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doc

附件3: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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